根据市区监察局、市区财政局、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审计局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等四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镇政府、镇财政所、镇经发办、镇计生办、镇党政办、镇民政办、镇计生站、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镇建环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把财务管理和实际情况相结合,对好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从而夯实我镇各单位的财务基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财务收支情况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