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县20xx年度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建设任务情况
20xx年度省市下达我县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人工造林3250亩,全部栽植工业原料林,其中:市级1000亩,县级2250亩。设计树种为丹红杨、杉木、泡桐。
二、营造林任务安排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于20xx年秋种工作会议上以政府办文件的形式将营造林任务安排到乡镇。20xx年11月,按照省、市的任务调整,县政府以余明传电再次下达20xx-20xx年度营造林任务,将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明确了责任,同时造林绿化任务纳入对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
三、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设计人工造林1000亩,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涉及小腮镇的xxx、xxx、xxx3个村,20个小班,造林树种为丹红杨、泡桐、杉木以及香椿,其中:xxx村9个小班,面积261亩,造林树种为丹红杨;xxx村5个小班,面积542亩,造林树种为丹红杨232亩、泡桐310亩;xxx村6个小班,面积197亩,造林树种为丹红杨129亩、杉木30亩、香椿38亩。按造林地类分为弃耕地920亩,宜林地80亩。
2、20xx年度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设计人工造林2250亩,完成人工造林2250亩,涉及构皮滩镇的高坡、齐坡、天生桥、永兴4个村,13个小班,造林树种为杉木,其中:高坡村6个小班,面积1001亩;齐坡村2个小班,面积45亩;天生桥村4个小班,面积1134亩;永兴村1个小班,面积70亩。全为有林地。
经乡镇、部门、县级三级检查验收,造林地清理、整地符合设计要求,造林密度为丹红杨(泡桐)74株/亩、杉木、香椿111株/亩,苗木具有“一签两证”,质量符合地标一、二级苗木标准,成活率90%以上。
四、资金使用情况
1、市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35.00万元,已支付24.50万元,占总资金的70%,待付10.50万元需在第二、三次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2、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156.90万元,已支付90.88万元,占总资金的57.92%(营造林部分已支付70%),待付66.02万元基础设施部分正在实施,营造林部分需在第二、三次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xxx县林业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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