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以及“三公”经费等转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20xx]18号)文件精神,以及县财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我局于8月16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由局长杨富春同志牵头,对照此次专项检查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学习,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进行梳理安排,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并严格对单位财务帐户、票据、帐本等进行查阅核对,坚决杜绝有任何违规情况发生。现将开展有关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肃财政纪律
(一)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班子成员按照《廉政准则》及格项财经纪律的要求,执行了个人收入填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为亲属谋取非法利益,无违规旅游、违规购房、违规使用公车现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接待制度,无违规发放节假日礼品和收送红包、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发生。20xx年1月至今,我局全局干部职工均未出现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规范制度运行。规范预算管理,强化支出合理化、规范化。无虚列支出、转嫁支出,无违规进行资产购置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八项规定”,全面压缩“三公经费”管好家,制定“三公经费”实施细则,实行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关”程序,落实会议定点管理、公务卡结算等规定,坚决控制接待标准和用餐地点,杜绝奢靡之风。我局修订完善了《xx县防震减灾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县防震减灾局车辆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从规范经费报销程序、报销单据的填报、审核人员的职责、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了经费支出管理。
二、“小金库”治理情况
无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情况发生;无发生账外设账,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移至关联单位等现象,无以个人名义设立存折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和其他公款的行为;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及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财政预算资金情况;无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发放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行为。
三、“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费。严格遵照执行《xx县党政机关国内业务接待管理办法》,20xx年底至今不存在违规超标准接待、大吃大喝问题;无在接待中发生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情况;无违规购买高档烟酒、公款吃喝、娱乐、高消费等问题
2、因公出国(境)费。20xx年至今未发生此项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目前单位唯一公务用车已按县车改办要求,进行封存并规范停放在县机关第一办公区停车场,封存车辆相关文本手续、车钥匙、行驶证、保险卡、加油卡等已交由局办公室集中保管;
3、差旅费。20xx年至今无产生此项费用;
4、培训会、会议费。20xx年至今无产生此项费用。
四、乱发钱物(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
1、无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准的地方津补贴标准行为,严格工资津补贴审核上报制度,单位干部职工津贴补贴均按照县人社部门出台标准执行,无超标超范围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休未休工资报酬等违规情况,严格财政预算拨付执行管理,严格遵照县财政年度住房公积金人均拨付标准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均按12%比例进行缴存;
2、无违规发放差旅费、节日补贴、慰问费等已明令取消或再违规新津补贴项目情况,无以开展各种名义的团拜、节日庆典活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情况发生;
xx县防震减灾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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