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 重实效”总体要求, 切实落实责任, 认真自查自纠,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暴露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和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xx〕12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xx〕2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xx〕 37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xx〕 17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 号)以及省、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规章文件开展工作,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和出台相应的文件。
2.认真督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部门分工及协作机制、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制度、督查督办、失职追责方面情况。
3.认真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并作相关的巡查记录,对整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性的政府性文件,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2、平时检查的工作影像和资料欠规范。
三、下一步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健全环保监管的相关网络体系建设。
2、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及生态建设意识。
4、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监管的长效机制。
5、加大考核力度,使我镇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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