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xxx人社发〔20xx〕306号)要求,我局对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区委编办核定我局参公事业编制共21人 ,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6人。每位职工都能依照局分工,认真进行各项职能 ,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股室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局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都严格进行审核,没有“吃空饷”的现象。一是人员病假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工作人员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在收到告知书后,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二是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三是借调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者重点任务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明确借调期限,借调期满后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为了此项工作落实,我局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局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已建立,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x市xxx区档案局
20xx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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