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全省第一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局将结合实际,快速反应做好此项工作,下面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实行高效快捷服务。1.实行首办负责制。第一位受理服务申请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要按规定办理本人应当负责的业务,并协调其他环节抓紧办理后续业务、解决有关问题,直到业务结束;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受理人员对所办业务应当一次了解清楚、一次解答清楚,不因情况不明或解释不清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复。做到回答问题一口清、咨询事项一纸清、发放材料一次清、办理业务一事清。遇到申请人所办事项的相关手续、资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问题的,受理人员应主动帮助其解决,排除障碍,顺利办结业务;3.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业务,对确需延期办理的,要通知服务对象并说明原因。能够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当场作出,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当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作出登记决定的期限分别为:名称登记1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3个工作日。“一照一码”登记业务的办理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局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内资企业:100户,其中(国有企业31户、集体企业4户、有限责任公司64户、其他企业1户)注册资金:164686.99万元;私营企业:222户,其中(普通合伙企业8户、私营有限公司197户、独资企业17户)注册资金:130480.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301户;个体工商户:2274户。
二是持续深入优化服务发展质量,在提质引领上狠下功夫。一是围绕“品牌提质”优服务。今年完成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建设点的工程;围绕“融资助长”优服务,指导企业科学运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商标质押、动产抵押等融资手段,克服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围绕“工商进企业,问计放管服”政策做服务。结合工商局放管服工作部署,深入企业和群众一线听声音、找症结、解难题,解决了我县企业登记难题,帮助企业办理登记手续,受到被走访企业的认可与好评。
三是推行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1.编制和摆放服务指南。梳理和规范工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流程,编制服务指南或简明手册,公开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提交材料规范和办事时限等内容,在登记窗口显著位置摆放,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指引;编制提交材料填写示范文本,为申请人顺利办理业务提供参照。有条件的窗口可通过展板、电子屏幕的手段展示相关内容;2.公示工商登记相关事项。通过公告栏、电子屏、告知单等形式向群众公示工商登记有关重点内容,及时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通过在登记窗口摆放纸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内容,以便申办人及时办理后续审批事宜;3.加强意见反馈和收集应用。在登记窗口显著位置放置《意见反馈表》和设置专用投放箱,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强化反馈结果运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4.通过设立工作人员座牌等形式,公示工作人员姓名、岗位。
(二)推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加大质量抽查和监测力度。认真组织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项工作,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力度,规范后处理工作程序,提高监督后处理工作及时性、有效性,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原因分析、问题约谈、整改复查、跟踪抽查的基础上,落实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00%整改和100%复查,严格查处严重不合格产品、复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在针对日用消费品、食品和往年省、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我局以质量提升促进转型升级,加大专项跟踪监督抽查力度,促进全县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二是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质量整治。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为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以企业巡查、监督抽查、问题回访、分类监管、风险监测、应急处置、企业承诺为主要措施,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体系,特别对在历次突击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风险较高的企业加大排查力度。三是强化执法打假工作。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提质、增效、升级成为首要任务,执法打假工作是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市监局身体力行,以开展农资打假、3c强制认证产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大对产品的稽查整治力度,全力配合级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
多措并举加大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加大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新增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上半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发展数据: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9户,注册资金1616.36万元;受理变更、换照、备案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8户;受理市场主体名称预先核准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301户。
一是高效便捷为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准入提供服务。成立了宣讲团,开展了“红盾扶贫”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开设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主动指导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由专人负责办理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支持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合作联社,允许3个以上同类或相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成员,组建合作联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抱团聚力,做大做强。
二是拓展职能服务,全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该局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其参与商标富农发展战略。针对产业脱贫重点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开展“一对一”的商标指导,做好商标的有效管理、规范使用、防御保护、品牌创建等工作,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强合同帮农,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合同签约指导服务,引导农民改口头约定为签订规范合同习惯,把签约行为贯穿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始终。建立“订单农业”帮扶机制,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订单合同行政指导。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宗订单的履行监督,出现纠纷及时调解,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动产抵押登记,方便快捷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解决融资贷款困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度。
三是延伸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平台。支持开展企业帮建活动,建立脱贫带动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和支持贫困村产业开发、基础建设、劳务培训和社会帮扶等扶贫开发工作。在帮扶村率先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贫困户”、“企业+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模式,发展一批无公害蔬菜、林果、中药材、养殖等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微企业。支持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因地因社制宜,采取单独组建、村社合建、企社联建、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灵活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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