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今年年初,我委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法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我委2017年接待费用预算为4万元,截止目前,没有超标准开支。接待安排先由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名、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室核报。经自查,我委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针对农委工作业务量大、事务多、上级检查频繁,公务接待较多的情况,尽量安排低档次饭店,低标准用餐,严把三关,一是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二是严格对口接待。三是严格陪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严禁烟酒接待。
2、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农委现有执法车4辆(小型客车3辆、轿车1辆)。主要用于农资、畜牧、渔政、生猪定点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由于农业行政执法范围广、区域大、分布散,执法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极大,4辆执法车使用频率极高,需每天不停使用;加之车辆购置时间长(10年以上),维修保养费用高,耗油量特别大,再加上保险、过桥过路等有关费用,年需费用近26万元,2017年县财政预算经费25.13万元,除去县领导批准同意更换的一辆江淮M5费用近16万元(含税费)后,还剩9.13万元,目前,已基本开支完。下半年车辆费用需申请追加。
我委制定了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充值卡加油、统一报废更新制度;节假日严格执行执法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执法车私用行为。
3、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按照县委组织部部署,今年“七一”期间,组织委系统干部职工外出参观抗战纪念馆、烈士陵园、凤阳小岗村等,开展党史教育活动;为了招商引资,组织部分人员到湖北潜江参观学习虾稻连作及小龙虾生产、组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赴安徽枞阳、望江学习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建档立卡经验,不存在其他公款旅游。
二、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执法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提出办公用品采购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或计财室进行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一次报销3000元以上的实行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大额的开支费用实行财务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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