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广安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和“强化政务、突出业务、搞好服务”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为华蓥抢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现将我市20xx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积极协助市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上半年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整个工作细化为8个大项80个小项,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在年初市委印发的宣传思想工作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中,将反腐倡廉教育列为了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制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按要求公示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收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关于廉洁自律工作“五个严禁”的要求。深入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执行《广安市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购置使用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四醒”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做到“自醒”、“警醒”、“提醒”、“互醒”,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认真开展廉政审查。1-6月,共有8个(次)拟表彰的先进单位被否决,有6人(次)拟表彰的先进个人被否决。抓好节假日廉政提醒。春节、“五一”期间,利用廉政网站、电视台、电台等媒体,滚动播出警示标语80余次,播放廉政歌曲13首,警示教育片5部。向全市5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发送了廉政短信。
3.干部监督工作。抓好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工作。做好征求拟提拔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
(二)案件检查
1、初核工作。1-6月,初核案件线索17件,转立案5件。
2、立案查办工作。立案查办5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大要案件3件:一是立案查处华蓥市公安局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袁剑明、干警石铭妨碍执行公务案;二是立案查处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赵玉千、市法院副院长张曼、司法局干部陈康丽等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三是立案查处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永兴派出所所长杨华清、内勤民警冯华违纪案。
3、向广安市纪委报送办案情况。一是办理的赵玉千等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公安局袁剑明等人妨碍执行公务案、永兴派出所杨华清违纪案,在立案后的1日内向广安市纪委上报了《立案报告表》;二是双河街道办事处宋陆飞参与赌博案在立案后3日内向广安市纪委上报了《立案报告表》。我们在办案中未有初核对象是正科级领导干部,也未获得广安市管干部的违纪线索。都是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内上报广安市纪委纪检二室。三是做好每月的案件统计工作。
4、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和治本功能。在查办永兴派出所违纪案件时,针对该所乱收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及时撰写了案件剖析报告,并向公安局党委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市公安局开展专项整改,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很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的赵玉千等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有案例剖析和整改建议。特别是针对政法系统干警违规违纪易发多发,目前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作风整顿。
5、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在办案中,严格按《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等相关规定依纪依法办案,全年无一案件是违规办理。
6、严格执行暂扣违纪款物有关规定。上半年,对暂扣违纪款物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妥善保管,未出现违规行为,按要求及时上缴财政。
(三)执法检查和纠风
1、执法监察工作。按时对上级部署的制发检查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自立监察项目1项,相关资料齐全。对市国土局07年、08年向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补助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国土局无依据发放补助和奖金、自定目标发奖、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擅自提高奖励标准、突破发放限额发奖等问题进行了处理。
2、纠风工作。一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部分学校未及时清退作业本费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二是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共有23个单位进行了自查清理,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37项。三是专项清理检查全市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补助项目情况。全市共清理出28项津贴、补贴、补助项目。四是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4个单位15余万元的小金库进行了及时纠正。
3.安全责任事故查处。配合川西煤监分局对李子垭南煤矿“1.13”、“3.7”、 溪口煤矿“2.14”“4.26”、石林煤矿3月 “5.9”、 老岩湾煤矿“6.11”等七起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参加溪口黄泥坡采石场“4.28”事故和天池水泥厂“6.1”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四)信访举报
1-6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件,与去年同期65件相比,减少15件,下降23.1%。其中,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转14件,华蓥市本级直接受理36件;群众来信45件,群众来访5件;业务范围内信访42件,占信访总量的84%,业务范围外信访8件,占信访总量的16%;署名反映26件,占信访总量的52%,匿名反映24件,占信访总量的48%;重复信访(一信多投)3件,占总量的6%;涉及乡科级单位和干部27件,一般干部11件,企业人员2件,农村7件,其他人员3件。广安市纪委交办信访案件4件,按期应结4件,已结4件,转立违纪案件1件。共立信访案件32件,按期办结23件。通过信访立案查处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2人。追缴违纪款123万余元。
1、凡上级转办信访举报件基本信息和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都100%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
2、信访信息工作。(1)上半年,我们按时上报一季度、二季度和半年信访分析各一期,上报科级干部信访摘报2期,上报专题分析2期。(2)按时上报了信访举报工作要点和半年信访举报工作总结。(3)完成了广安市纪委临时要求上报的各项专项材料、报表。(4)对6起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和化解。报送12篇信访信息,广安市纪委采用了3篇。(5)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专题调研任务。上半年,完成了省纪委信访室曾主任一行对我市信访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一篇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报告,得到了省纪委曾主任一行的一致好评。上报调研文章2篇。
(五)案件审理
1、案件质量工作。我们对审理的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案检室和各乡镇纪委移送审理的案件,严格把关,对手续不完备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我们都退回要求补充查证。在审理时,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广安市纪委领导的重要精神,真正发挥好审理工作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力争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二是立案案件、申诉、复查的案件均在2月内审结,当年审理率100%,优质结案率达95%。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作审理文书,并将案卷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2、公开审理工作。继续探索和规范“庭审式”、“陪审式”、“听证式”三种公开审理方式,今年4月对永兴派出所杨华清违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率达到自办案件的50%。
3、按时按质审结申诉复查案件。今年没有交办的申诉案件。
4、回访教育工作。本月已将回放教育方案形成,争取本月将回访教育工作全面结束,争取回访率达到100%
(六)宣传教育
1.上半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用98篇。其中,国家级20篇,《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杂志》共用稿8篇,省级媒体33篇、市级媒体45篇以上。完成临时安排的网评任务。
2.完成市纪委安排的调研课题,在省级纸质媒体采用调研文章3篇,市级4篇。
(七)效能监察
1、机构制度建设及管理。配齐了2名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印发了《华蓥市20xx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意见》,差设备。
2、行政效能电子检查系统监督管理。加强每周1次的明查暗访,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并有记录,对环保局、水利局2名工作人员上网聊天打游戏,发出了预警通知书,责成单位按照效能问责规定进行了处理。到目前为止,无超期件发生。
3、专项监督检查。已督促工业园区制定了《入园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联系制度》等,并对国土局工作人员在正大汽配有限公司、豪顺达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土地挂牌过程中,前期工作比较拖拉,进行了谈话提醒,责成国土及时进行办理;对农业园区开展了每10天一次的进度督查,目前农业园区工作按期推进。牵头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专项检查1次,配合整治办开展每周一次的专项督查。目前,正与市绩效办衔接,在惠民、拉动内需等项目工作上选择2-3项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清理,我市于20xx年12月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布,并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5、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工作。今年4月,我们在《华蓥廉政网》上公布了行政效能投诉举报信箱、处理机构、处理流程、效能监察相关制度。1—6月,我市行政效能实现“零”投诉。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
1、召开了全市招投标监督工作会议。
2、加强了同步监督。今年1—6月,我市工程项目招标(含比选)23次,投资概算(控制价)7103万元,中标金额6792万元,节约资金311万元,节资率4.4%;组织147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货物预算金额11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78万元,节约资金196万元,节资率达到16.7% ;国有资产交易2起,都是拍卖国有资产,评估价4.296万元,竞买价4.246万元,增值0.05万元。
3、今年1-6月我市没有发生土地矿权出让。
(九)干部管理工作
1、班子建设。以“四好.五强”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纪委监察局班子建设。
2、组织建设及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应配尽配,建立健全了学习培训、轮岗交流、目标考核、日常管理等制度,并落实到位。
3、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发了活动实施意见和阶段性意见,各个阶段的规定动作顺利完成并通过检查验收,收到实效 。
4、结合本地实际,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两项活动均应有方案、有部署、有总结。
5、作风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进一步优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委局机关职工及所属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没有任何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6、干部任免。严格执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名、任免、交流、调动征求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制度。
7、信息报送。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上报干部管理等工作信息、调研文章。工作信息每季度上报不少于4 条,被市纪委监察局采用不低于 2 条
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为三次创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对扩大内需项目开展了2次专项检查。组织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市33个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巡查,对部分项目启动较慢、资料不完善的项目进行了督促整改,并由市督查办发出了督查通报。同时,配合中央检查组、省检查组开展了3次检查。
2、强化效能监察,优化发展环境。上半年开展1次优化工业集中区发展环境的专项效能监察。已聘请了效能监察员15名,召开了效能监察员会议,督促工业园区制定了《入园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联系制度》等。认真受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举报,按期查结和处理结果落实率均达到100%。针对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在正大汽配有限公司、豪顺达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土地挂牌过程中,前期工作拖拉的情况,我们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国土局及时进行办理。
3、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大比武”专项活动。一是按照广安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全市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大比武文件及方案、办法。二是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大比武动员和培训。三是加大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推行了领导包案、主动下访、直接查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注重发挥直查快办职能作用,对正在发生、线索单一、情节简单、时效性强、易造成负面影响的信访问题,由信访室牵头直接进行了查办,及时消除了影响,防止新的问题产生。今年上半年共立信访案件32件(包括广安纪委信访案件4件),办结23件。我们对广安市纪委信访交办件,一律由我委局一名领导包案、相关室直接办理。今年上半年,广安市纪委交办信访案件4件,截至目前,办结4件,转立违纪案件1件。四是严把质量审核关。信访室对办结信访案件严格审核,对问题未查清,证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备,处理不恰当的,坚决退回重新办理。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转立信访案件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从去年的55%提高到76%;信访案件优质结案率达到到100%;息诉息访达到100%;业务范围内无新增重信重访。
4、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已牵头开展了1次专项监察,并对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另外,自从5月以来,每周1次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明查暗访。
5、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抓好惠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惠民工程与扩大内需项目一并进行了检查。配合市安监局、督查办,开展了市内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等的安全检查,督促业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二是开展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市发改局等单位对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已实施的17个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水利、卫生、教育、城建等行业,预算控制价4716.5万元,中标价4549.8万元,节省资金166.7万元,节资率3.5%。各项目均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编制可研,完善项目建设程序,通过招投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合同执行情况较好。
(二)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重点,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举措。
1、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责任分工细化方案并认真实施,对方案执行情况检查督促。
2、继续开展预防腐败联系点工作,建立预防腐败联系点6 个。
3、完善重大案件查处“五个一”制度、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
4.认真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上半年谈话面40%
(三)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广安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试行)》(广委办〔20xx〕19号)、《关于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通知》(广廉发〔20xx〕11 号)和《广安市农村基层“勤廉双优”考核评价办法》(广委办〔20xx〕40 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广安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华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华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20xx-20xx年工作规划》,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成立了华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华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出台了《华蓥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了《华蓥市乡镇(街道)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华蓥市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华蓥市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流程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和村务公开工作。突出抓好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市争创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布置。3个试点乡镇深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在学习期间,3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都分别作了“读书思廉”辅导报告,共20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92名村干部撰写以“争当勤廉表率,推进‘五大跨越’”为主题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王瑛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廉内助”赵英、奋战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第一线的李元、优秀村干部欧宪章等一批“勤廉双优”先进典型。开设了“学习王瑛先进事迹,争当勤廉双优好干部”讲坛,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村(居)书记结合所负责的工作,逐一进行演讲,目前已开展演讲30余次。印发了《华蓥市“勤廉双优”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勤廉双优”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勤廉双优”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和村(居)“两委”党员干部评价考核标准。
三、特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积极探索在非公组织组建纪检机构,延伸监督领域。与市委组织部一道,探索组建途径和方法,在非公组织探索建立党组织,为下半年组建纪检机构的,加强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努力构建具有广安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1、扎实开展廉政文化“七进”(含进景区)活动,建成示范点 4 个。
2、开展“读书思勤廉”、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正反典型教育等活动 3 次以上,开展干部培训 1次以上,每项活动有文字、图片等资料,并上报信息、发表外宣稿件。
3、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王瑛先进事迹活动,发表《从王瑛话语学其人生三重境界》、《华蓥市“三个四”掀起学习王瑛事迹热潮》等稿件 2 篇。
4、拍摄专题片 1 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
5、打造廉政文化重点项目2个。
(三)全面深化“片组+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1、领导重视。纪委常委会半年研究片组工作3次;片组组长全年研究安排片组工作2次。即将召开全市性片组工作专题会议1 次。
2、机构健全。及时调整完善机构设置,机构设置科学、合理。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相关人员,明确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片组组长、副组长、相关室、片组成员、乡镇和部门党政等各级责任。
3、阵地建设及制度建设。配齐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落实固定活动场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完善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对制度统一进行了规范,严格抓好制度执行。
4、工作开展。各片组每年开展学习培训、召开联席会议均达 4 次以上。各片组有全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巡查计划。上半年,各片组每年开展巡查 2 次以上,每次巡查有方案、有审批、有结果、有报告、有督促整改落实。每个片组办理信访平均2件以上,办理质量高。每个片组平均办理案件 2 件以上。制订了纪委、监察局对各片组的工作目标考核、各片组对组内成员单位开展了业务考核办法,并开展了半年督促检查。
5、信息调研。上半年向市纪委干部室报送片组信息 ,被采用2 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片组外宣文章 1 篇。
(四)进一步深化落实“两个办法”,营造干事兴业良好环境。加强了对“两个办法”的学习宣传,华蓥市委中心组组织学习1次,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1次,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
(五)试行审批部分违纪案件邀请代表列席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制度,创新案件审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完成审批违纪案件邀请代表列席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试行案件1件,采纳代表意见5条,并按规定选择了案件和列席人员。
四、保证目标完成情况
(一)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对党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重大决策做到了认真学习、及时贯彻落实。
(二)信息工作。认真撰写纪检监察信息,积极上报,已被采用10余条。
(三)指令性工作。积极筹备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按标准要求打造现场点,准备现场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完成了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
(四)请销假与重大事项报告。全部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各种学习、会议、办案、上挂等活动。未发现无故缺席现象。
(五)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了安全工作管理责任,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定期对重点奢靡岗位开展检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六)文件材料及报表报送。全部按时向广安市纪委监察局上报各种报表和文字材料。无缺报漏报和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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