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堵塞资金安全管理的漏洞,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结合20XX年5月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区环保局20XX年和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处理意见,切实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我局开展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现将检查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情况、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使我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会计工作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平为组长,副局长胡铭祥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检查的主要目标,并要求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紧紧围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范,全面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自查面要达到100%,确保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自查情况
1、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法建帐。
2、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的报账要求,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业务金额无论大小,必须由经手人填制,科室负责人证明,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无误后方可报支。因此充分地明确了责任,做到了相互制约,公开透明。使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等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4、加强了单位财务印签的管理。财务专用章与法人代表私章分开放置,做到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5、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按照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业务往来单位需调阅有关资料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6、不存在账外设账行为。
7、对两个下属单位财务内部管理每年坚持内审。
三、整改情况
根据区财政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内部监控等进行了交叉检查。经查,个别单位20XX年和20XX年总账余额不平衡,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相符。已按现行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要求,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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