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计生委要求,10月19日计生委在全区启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自查活动。为了切实完成好此次自查活动,我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来的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截止到20XX年10月份,我镇共有流动人口3200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1500人。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发放婚育证明1488本。发证率达99.2%。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实施避孕节育1430人,占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95.33%。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计生办及各相关部门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服务力度,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宗旨,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政策推动、群众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
1.领导重视,服务管理机制日趋健全。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内容纳入本镇"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各村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人员。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广泛宣传,舆论导向逐步转变。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月、培训班等活动的基础上,我镇计生办抓住春节、农忙等返乡高峰期,采取发放慰问信、广场咨询、知识竞猜、等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法律、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和《条例》的宣传活动,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自《条例》颁布以来,全镇累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6场,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使流动人口对《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权利和义务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为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我镇严格禁止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据统计,落实率为100%。截止到9月底,我镇充分利用PADIS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00条,协查反馈1200条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基本健全了全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库。从20XX年1-8月份PADIS报表来看,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9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80%。PADIS平台的有效应用极大的方便和简化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生育证明办理等事宜的办理手续,实现了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4.以人为本,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
二、《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随着我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所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将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
1.流动人口流动频繁,服务和管理有难度。我镇是农业重镇,外出务工人口流动相对频繁,镇村两级计生管理员服务和管理的难度较大,行政成本较高。
2.流动人口主观配合不力,增加了管理和服务的难度。虽然我镇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和力度,但是由于流出人口多,返乡时节少,造成宣传覆盖面窄,部分流动人口还是缺乏对《条例》和其他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了解,流出时不能主动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入到当地计生部门时也不主动提交自己的婚育证明情况,无形中脱离了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从而导致其不能及时办理服务证,既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又增加了计生部门的工作难度。
3.共管部门协作力度较差,信息共享程度低。《条例》规定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部门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实际工作中,由于具体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口沟通较少,双方缺乏信任,导致各部门掌握的婚育信息少,不能充分发挥共管部门的"共管"作用。从信息化协作来看,婚姻登记、分娩、学生入学、户籍管理登记等都没有实现全旗联网,各部门信息不能真正实现互通互享。
三、改进工作的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在之前的宣传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大部分流动人口转变观念,主动与计生部门联系,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使其切实从主观上意识到怎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实现信息共享,构建数字工作平台。要和共管部门加强信息协作,共同构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使各部门间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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