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14号)和《XX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苏办发[20xx]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运行机制
1、出台实施方案。《XX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研究出台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双随机”的要求,强调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步骤。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全面梳理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内容,明确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开展随机抽查。目前,我局共有12类事项纳入了抽查范围。
3、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全面摸清市直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抽查对象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力争涵盖全部被监管用人单位,并统一名录库建立标准。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坚持专业背景、岗位职责与监管事项相统一原则,确保“双随机”匹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今年我局监察支队共梳理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300家,执法检查人员12名。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1、合理确定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1)抽查方式。根据市直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定向抽查主要面向监管对象多、用工规模大、区域集中等特定条件下监管对象,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针对所有监管对象,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根据抽查工作任务量确定,两种方式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2)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做到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抽查比例:市直用人单位抽查对象每年一般在10%左右。抽查频次:每年至少抽查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一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实施全覆盖重点监管,将面广量大的一般性小微企业按适当比例进行随机抽查。20xx年上半年市直通过双随机系统产生确定参加书面审查1300家,实际参加1280家,下半年在8月中旬和9月下旬分别对书面审查单位随机抽查30家和120家用人单位开展用工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规范执法检查,提升服务质量。
2、使用抽查摇号程序。结合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系统中的“双随机抽查”模块,依托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电脑随机摇号,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3、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信息。(1)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开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专栏,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公布并向相关部门报送了前三季度“双随机”工作报告。(2)随机抽查结果通过XX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布,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3)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4)抽查中发现的劳动保障执法薄弱环节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与法制部门会商,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二、“两法衔接”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机制建设
1、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是否涉嫌犯罪把握不准的案件,我局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适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讨论。通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监督机制。坚持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公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积极配合市法制办、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不断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向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法制办行政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建设。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能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集咨询、监督、预警等功能为一体,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检察院三位一体、高效畅通的案件移送制度。我局明确专人与司法系统和公安系统对接,并派员参加今年8月下旬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后按照有关要求将移送案件报送至共享平台。
4、建立学习交流研讨机制。我局不定期联举办业务座谈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活动,统一调查取证标准、案件移送程序和疑难案件共同协商机制等内容,切实增加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认识、提高行政与刑事案件的鉴别能力,努力形成部门高效协同、案件流转顺畅、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工作
(二)加强案件移送办理工作
我局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符合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标准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切实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
截止今年11月份,全市人社系统共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其中市直1件,有力震慑了欠薪逃匿等恶意拖欠职工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同时,我局按要求准时报送“两法衔接”工作报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工作,不断提升劳动用工执法监督水平。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两法衔接”制度的落实。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监管效能,优化用工市场环境。实施抽查事项、处罚案由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用工人单位及劳动者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统一的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综合执法、监管和服务,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公安、检察院三位一体。
(四)坚持联合惩戒。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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