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结合区委办、区府办印发《贯彻中央、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查自纠工作。
通过全面回顾经验做法,我局认真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教育,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位。加强学习宣传,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加强教育引导,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的精神品质。二是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收、支、管等方面的调研,加强作风的检查考核,及时纠正机关运行中的作风问题。三是发挥职能,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发挥预算的调控作用,强化20XX年部门预算的执行,以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为原则,促进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最大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积极推进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带头降低行政经费开支。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如,教育引导需要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够到位,运用财政宏观调控工具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认识到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我局积极谋划好下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方向和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和业务的学习,提升综合素养,加强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确保入心入脑,正确树立正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规范调查研究的形式。建立评价考核制度,推动干部转变作风。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使基层监督、群众监督、第三方监督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发挥调控作用,深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开支,重点保障经济和民生,坚持厉行节约原则,编制好2014年的部门预算,继续深化预决算公开,形成厉行节约的“倒逼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经党组班子研究,我局开展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查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我单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入学习中央纪委、省市区纪委的典型案件通报,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我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精心组织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
三、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经我单位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行为。
2、本单位无私设“小金库”行为。
3、本单位无收受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行为。
4、本单位无行政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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