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我乡村新村聚居点建设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新村建设场地挡墙及附属工程项目于20XX年6月开工,20XX年10月启动农户建房,20XX年7月底目前农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业主,落实了“三专”管理(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票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资金。
二、重建项目审批、招标情况
乡村新村建设场地挡墙及附属工程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
三、重建项目合同签订、工程管理、施工进度、规划执行、信息公开情况
乡村新村建设场地挡墙及附属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合同签订规范合规,对施工图进行了审查,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工程量变更手续正在办理,施工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中标单位部分人员存在压证施工,现已解锁;实际施工进度与报送进度一致;项目打捆解捆科学;“八牌一图”和“动态公示栏”等信息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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