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有序、安全、保质保量完成,我镇成立以常务副镇长为组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及纪检、财政等为成员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自查情况如下:
1、各村重点围绕土坯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土坯房改造户审核情况、建房验收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未拆除“空心房”,逐一建立台账,制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拆除“空心房”后才能入住公寓楼。
2、对工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对农村建房工匠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农村个体工匠、建筑施工队伍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对符合资格要求并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颁发农村建房工匠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严禁参与农村建房施工。加大对农村建房工匠的清理和整顿力度,规范农村建筑施工队伍管理,严格农村建筑市场准入。并对各种建材经常性监管,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邀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技术人员进行地质地貌勘探。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选址之后,并聘请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行图纸施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经过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公寓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4、我镇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经符合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通过、公示之后,由镇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上报的对象全部入户核查,实地踏看,优先考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结合房屋损毁情况,以及将来房屋拆除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住户,确保最困难的群众优先,切实解决群众居住安全问题。并进行了“三审三公示”,并将改造后对象奖补情况再次进行了公示。全部对象均按照上级对纸质档要求进行了归类,同时确保网上信息同步录入,不出现偏差。
5、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明确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落实监管职责和具体的监管措施,做到施工现场有人跟踪管理和跟踪服务。使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不留空白,并保证所有危旧土坯房改造按时完成。
6、强化督促检查。镇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组织对村进行交叉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资金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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