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相关自查报告: 行政权力运行的自查报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自查报告、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自查报告、企业标准化自查报告、企业税收自查报告范本、区县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范例三篇、企业能源计量自查报告、学校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自查报告、食品行业企业自查报告、发行企业自查报告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