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八项规定”,我院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八项规定”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对照和检查,现将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八项规定”重要意义
我院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八项规定”的基本内容,切实将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摆在首要位置,并要求干警认真对照检查,从思想上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从点滴做起,从小事着手,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
二、严格坚持基本原则,加强督促检查
定期召开贯彻“八项规定”汇报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给予批评。坚持“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基本原则,针对本院所有领导、干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在定期检查中未发现出现违规现象。
三、完善相关处理机制,急切关心群众
为了能够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我们将群众的基本要求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尤其是针对一些重点的执法内容或者人民群众多次反应的顽固性问题,一方面法院内容建立一个完善的相关处理机制;另一方面坚决做到热情接待,对于人民群众急切关心的问题可实施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如:司法救助、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以此来进一步完善我院诉讼服务机制;为了能够加深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情谊,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一系列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如:送法上门、带案下访、扶贫帮困等)。
四、加强物力、财力、人力的合理利用
为了能够积极相应党中央提出的节约风尚,我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自检行动,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监管,决绝不允许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等不良现象;积极推动实现自动化办公建设活动,计划专用资金改善我院的办公设备,尽量做到无纸化办公,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办公耗材的使用量;对于必要的公务接待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进行定数量、定金额、定档次等基本标准,绝不出现铺张浪费现象,今年**月**日召开全院工作会议,法院各级领导、干警及其它人员参与,所有参会人员的就餐均在法院食堂,会议结束之后未合影、未聚餐;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力度,并制定了完整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并要求所有用车人员必须优化行车路线,坚决禁止公车私用现象,所有公务用车均实现定点维修、顶点加油。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未出现明显的违规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这种风气,积极宣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创造性的开展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法院资源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从而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今年以来,白云区法院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高院“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在工作作风、公务接待、公车治理、精简会风、文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院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邓淦华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并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唐光磊负责主抓此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办公室、司行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并逐项逐条自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各级法院党组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是省法院党组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是检验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重要标志。我院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高院的《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先后在党组会议、中层领导和部门干警的学习会议上,系统学习传达中央关于落实八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干警观看最高院召开的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会议,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严格对照八项规定,逐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又要模范遵守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最高院“五个严禁”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同时,还充分利用局域网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通过认真学习和充分讨论,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二、转变作风,强化落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广东法院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我院以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制定了《白云区法院关于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方案》以实际行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自我加压,积极行动。今年,我院客观分析本单位司法作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每一名干部做起,从每一项工作部署做起,把严格遵守最高院“六项措施”当作转变作风的标杆,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积极引导党员干警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与我院实际相结合,坚持暗访、曝光、整改、问责等多措并举,全院工作作风有了显著提高。二是监督为策,严格纪律。今年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审务督察活动,围绕法官干警作风建设,深入各庭室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重点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进行常态化巡查和整顿。到目前为止,我院未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但对其中存在的上班迟到早退、安保不严等问题能及时解决和处理。各部门和个人能开展深刻的自查,认真查找原因和作风问题背后的思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落实。三是自查自纠,及时改正。我院通过开展会员卡清退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的情况。在春节及各传统节日期间,我院未发生违反规定向干警或其他单位发放、赠送“红包”及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实物,全体干警也未出现收送红包礼品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
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我院主要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及超标准公务接待等方面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精简会议、文件。我院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从严控制各类节庆活动,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凡召开的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会议,要提前制定方案,需由院长和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领导讲话要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发文数量,文件印发由办公室统一把关,各庭办完稿后统一由保密室印发,以此减少和杜绝文件错发、乱发、滥发现象。提倡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局域网的优势,尽量使用电子公文,采用文件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统计,我院今年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24次,下降幅度达33%。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我院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今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170.76万元,同比减少13.23万元,减幅7.7%。未出现借考察调研之名参观、旅游、度假的现象。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控制招待规模,明确规定各类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有效杜绝了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
(三)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我院历来重视公车管理和使用工作,严格按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使用车辆,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公车公用,杜绝私人用车。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法发[20pc]20号)的精神;二是制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管理试行办法》,统一规范全院车辆管理、使用;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全部公车进行封存,不是公务活动不准受用,严格执行警车不在法院外过夜的规定。纪检监察室和司行科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落实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干警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经过检查,我院未发现有公车私用现象。
(四)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截止11月,我院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17465份,回件为3件。经调查核实,未发现有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现象,主要是信访人以投诉法官违法违纪为名,实为要求解决案件实体。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有效提高全体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改进司法工作作风。
今后,我院将继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狠抓落实,不变通、不例外、不走样,在抓出成效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将审务督察与治理庸、懒、散、奢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在学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法官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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