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内容及格式要求如下:
一、自查报告内容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本项目概况介绍
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建设单位的总体情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环评情况(何时委托何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何时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复等)、项目何时开工、何时竣工、何时经市环保局同意进行试生产、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等。
(二)该项目工艺流程简述(最好附有工艺流程图)
(三)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主要是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及其批复的情况介绍:
1、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理情况(工业类项目从简、生态类项目重点介绍);
2、各类环保设施或措施(水、气、噪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建设及落实情况,试生产或试运行以来的运行状况;
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发生变化,如果发生变化是否申请变更或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4、环评及其批复其他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单位环保机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应急预案、监测化验机构设立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及下一步环保工作的打算等
二、自查报告格式
自查报告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一)封面
1、题目:××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2、落款:××建设单位(并盖章)
3、时间:2008年××月××日
(二)内页(包括上述明确要求的五部分内容)
(三)附件
1、排放污染物如废水、固体废物等,委托他人处理的,要附委托处理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2、厂区各工艺车间分布平面简图
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监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书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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