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楚雄市林业局党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及联系纪工委的指导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绿色楚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任务,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扎实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林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XX年,楚雄市林业局党委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楚雄市林业局党委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林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就是抓好林业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局党委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林业发展工作全局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不断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强化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自觉抓、主动抓,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抓到底。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站所、林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目标、与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是认真研究制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市林业局认真研究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并制订了工作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线管理。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7个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到个人,细化到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实行目标管理,明确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责任。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职能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执行到位。市林业系统16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24名股所级干部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从勤政廉政、廉洁自律方面认真进行了承诺。
(二)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为民务实清廉作风的养成。持之以恒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细则,狠刹公款吃喝风、拜节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和刹住节庆送礼之风。按照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九个严禁”: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受礼金、摊派费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二是努力做到六个严禁。(1)严禁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凡群众到市林业局了解询问有关政策或办理业务必须微笑热情服务,秉公及时办理,严禁拖拖拉拉,忽悠群众;凡领导交办的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严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坚决杜绝官僚主义行为。(2)严禁下乡扰民。建立干部职工下乡审批制度,干部职工下乡调研、检查指导或落实工作任务,必须先向局领导报告下乡地点、人员、天数、主要工作任务,征得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下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行为。(3)严禁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规定,不参加赌博、进歌舞厅、桑拿等娱乐活动,坚决杜绝享乐主义。(4)严禁滥发钱物。严格执行五一节、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滥发钱物的规定,教育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的节日,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5)严禁拜节送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中秋、元旦等节假日严禁拜节送礼的规定,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和家属严守廉政准则,不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廉洁过节。 (6)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进库停放,杜绝公车私用行为。据统计,2013年1-10月,市林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8.1万元,比上年同期16.1万元减少49.7%。三是认真解决“三难”问题。市林业局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州、市纪律作风相关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把加大工作落实力作为“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又一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三难”问题。(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积极做好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的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为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2)切实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许可办理工作,简化程序,及时审核办理。(3)认真执行好市林业局工作督查督办相关规定,加大工作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按照规定时限按质按量完成。认真执行好工作激励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工作认真、踏实勤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好的同志进行褒奖,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4)认真执行好问责制,对那些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态度不端正,贻误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和问责,努力营造谋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以上措施,使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养成,“三难问题”得到了认真解决。
2.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整改落实“四风”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开展,以“着力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3月11日组织召开了科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单位以及个人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转作风,树形象,努力服务好“三农”。一是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之风。干部职工经常深入联系的村组和农户家中进行调研,到基层调研和落实工作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做到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干部职工经常深入所联系的村组了解情况,面对面的听取意见和建议,力所能及帮助基层组织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村组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局领导进一步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认真开展好交心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进一步改进会风。严格执行好5月和9月“无会月”制度,切实精简各类会议。一律取消各类不切实际、作用不大的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日常工作以平时抽查、暗访为主,切实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推动力。规范会议、活动报批程序,控制会议活动规格、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不准借会议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开支。今年1-10月,市林业局仅召开1次综合性工作会议,比去年减少一次,减少100%;会议经费支出0.57万元,比上年同期2.3万元减少1.73万元,减少75%。四是进一步改进文风。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对拖沓冗长、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电报、电话、传真、网络、电子政务等形式传送发布的,不用正式文件印发。精简各类简报,市林业局只发《楚雄市林业信息》,并且严格控制信息印发的数量。2013年1-10月,市林业局所发文件种类有12 种,比上年同期减少一种,减少8%;发文个数195个,比上年同期239个减少44个,减少18%;印发纸质文件2256份,比上年同期3086份减少 830份,减少27%;发电子公文1次,比上年同期增加1次,增加100%;市林业局只发《楚雄市林业信息》一种简报,与上年相同;简报个数8个,比上年同期减少3个,减少33%;印发纸质简报200份,比上年同期540份减少340份,减少63%;采用电子方式发简报4次,比上年同期增加4次,增加 400%。五是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外出考察报告审批制度。2013年8月,应山西省汾阳市邀请,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4人到山西省汾阳市参加了第七届世界核桃大会,参加人员、时间、费用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执行。
3.严守党章,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开展党章学习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办事,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修订了楚雄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制度,凡公务接待必须先征得局主要领导同意,且每餐人均不得超过40元的标准,坚决制止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市林业局干部职工到市属三个企业林场市区办公地点开展工作,不得接受企业的公务接待或宴请活动,到乡镇或林区开展工作不得接受超标准的公务接待,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2013年1—9月,市林业局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4.54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6.5万元减少72.5%。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1.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XX年市林业局党委共受理群众来信反映林业干部职工违纪违规失职问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反映林业管理方面问题信访件10件。在市纪委领导的支持指导帮助下,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与实际不符的举报,通过调查了解及时给予澄清,保护了干部。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市林业局创新举措,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将每月第二周作为党风廉政学习宣传周,在周一例会上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局纪检监察室进行30分钟的党纪政纪条规集中学习。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投入11.2万元建成藏书5000余册的廉政书屋。开展读书促廉活动,安排专人做好廉政书屋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干部职工到廉政书屋阅读或借阅廉政书籍提供服务,有计划安排局机关科(室)、站(所)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廉政书屋进行读书学习,充分发挥廉政书屋的作用。充分利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这一平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做到“四个经常”,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经常学;宗旨、信念经常讲;法律、法规经常读;拒腐防变、执政为民的“经”经常念,基本理论反复学,时事政治及时学,重要文献深入学,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到联系党支部讲廉政党课制度,讲廉政党课21场(次),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必要性,树立强烈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持之以恒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免疫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作为党风廉政学习宣传周的必学内容,做到逢会必讲。把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统一纳入到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借助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理论知识等进行系统的学习,不断筑牢巨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争做勤政廉政的模范。针对近几年我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局党委在干部职工会上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工作人员,提醒告诫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随时随地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遵纪守法。以马关毁林造林事件为案例,教育干部职工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美丽楚雄”做出积极的贡献,争做勤政廉政的模范。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四风”之害》、《底线》等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共计520余人次受到教育。
3.认真落实市委颁布实施的《楚雄市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等四项制度。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局班子成员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领导干部遵纪守廉、勤俭节约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市林业局发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遵纪守廉,并开展相应检查。年初,市林业系统16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向局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认真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按照市纪委要求开展了实职科级领导干部、纪委委员会员卡清退和零持有报告工作。三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教育。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楚雄市林业局建立廉政谈话工作制度。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纪委书记分别同局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股所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每年进行一次。将科(室)、站(所)、林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和决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遵守党纪政纪法规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廉政谈话的内容,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提醒和告诫,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分别和市森林公安局、局机关科(室)、站(所)、市属4个国有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在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同时,深入到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下属各中队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对纪律作风散慢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规违纪同志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适时调整岗位,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2013年,开展廉政谈话29人次,进行提醒告诫谈话1人次。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一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凡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安排等都经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楚雄市林业局规范和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的学习,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熟知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自觉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科室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和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将全体干部职工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纪律置于规章制度的监督约束之下,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市林业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好在人权、财权、事权方面的行为规范、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错位或缺位等问题,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坚定信心,坚决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认真落实领导值周制度,由局副科级领导带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干部参与,定期不定期对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将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股所级干部任用、年终奖励性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5.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楚雄市林业局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作为“四群” 教育的重要措施,成立了楚雄市林业局在“四群”教育活动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通过认真调研,结合市林业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局关于在“四群”教育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实施方案》,明确细化责任抓落实。三是建立机制,认真办理。建立局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督办、科室联办、限时办结的群众信访办理工作体制和机制,使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据统计,自2013年1月1日至10月30日,楚雄市林业局共接到群众信访件66件,其中:林业举报和情况反映10件、林权纠纷求解38件、政策咨询4件、其它14件,已办结61件,办结率为92.4%,其余5件正在办理中。
6.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深化行风评议建设。坚持纠建并举,持之以恒,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查办涉及到行风内容的信访举报。二是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对林业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严整治执法不公等问题。三是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落实国家林业政策,依法依规做好低效林改造、人工商品林采伐、涉林资金的收取、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监督制度、约束制度、追究制度,保证行使权利的人受到约束,滥用权利的人受到追究。
(四)抓监督检查,促进廉洁自律和工作落实
1.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措施,对市林业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内容详尽的职权目录,制作了运行程序清楚严谨的工作流程图,将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使行政权力运行决策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按照进一步加强行政行为监督,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分析了局机关所有科(室)、站(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以具有行政审批、资源林政管理、行政执法及管理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采取岗位自查、科室自查、分管领导评查、组织审查四个步骤,严格查找风险部位、界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通过民主评议、科学分级、集体研究,将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全局共确定一级风险岗位45个、二级风险岗位25个、三级风险岗位52个。14个科(室)、站(所)、4个国有林场以及122名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范措施,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洁自律。积极争取市检察院的关心支持,将市林业局纳入全市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成立了市检察院、市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市检察院、市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森林公安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局机关科(室)、站(所)、林场贯彻执行。组织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领导进行了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了林业行政法规制度建设,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使市林业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了全市林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3.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中央和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了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不断加强对棚户区改造、人工商品林采伐、退耕还林、林产业基地建设、中低产林改造、公益林建设、林业贴息贷款等林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是加强对林业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三是加强对林业执法的监督检查,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刑事案件办理及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管事、管钱、管物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制,增强资金运行透明度。五是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四个林场、市森林公安局、乡(镇)林业站林业专项资金清理审计,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六是研究制定了50万以下林业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林产品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林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招标采购、林产品处置的监督力度,着眼于预防,将关口前移,牢牢抓住关键环节,落实监督措施,杜绝和防止暗箱操作。七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等,确保林业建设项目程序合法、管理透明、结果公正公开。
(五)抓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
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局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宗旨,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忠实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极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极个别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强。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市林业局党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及联系纪工委的指导帮助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来抓,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治本抓源头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不断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方法和途径,确保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台阶,为楚雄市现代林业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为建设山川秀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楚雄而不懈努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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