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于5月9日召开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先后于5月10日和11日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本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优经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于5月14日在局机关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出台了《县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
1、从机关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出发,制定六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
(1)首问责任制。凡有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本职工作,被首问人就是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并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2)服务承诺制。在总结以往实行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强调违诺责任追究制,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的事项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件,均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办理,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
(4)岗位目标责任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股室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5)政务公开制。为加大“阳光政务”力度,打造阳光民政品牌,编制了《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了公开。在办公大楼公布了机关股室分布图,公示了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牌,实行了领导值周制,将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张贴于各办公室。
(6)失职追究制。工作人员如不履行岗位职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中梗阻”行为,局将严格按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乡镇民政所、敬老院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细化和量化了绩效考评办法标准,认真开展效能考评并兑现奖罚措施,使各项制度得到正确的实施。
3、转发了《市民政干部行为规范》,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受岗敬业;坚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诚实守信,纪律严明,廉洁奉公,热爱学习,刻苦钻研,认真钻研民政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出台了《县民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民政局服务企业“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服务企业“百日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形式,优化服务质量,扎实做好安商帮扶工作。优化投资环境,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彻底扭转机关工作中的“四气”、“四难”等衙门作风,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效能诚勉制等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和长效服务的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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