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建设规定
自《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政建设规定颁布以来,我局就按照中央、省和市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坚定全局人员的理想信念,加强监督。对每个党员干部提出严格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争做廉政建设的表率。
二、重视廉政制度建设
一是进行廉政建设承诺。全局工作人员对廉政建设进行了承诺,签订了承诺书,局主要领导代表全局人员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廉政建设公开承诺。落实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廉政建设负总责,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股室和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全局加强了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法、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等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举措。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较好完成了“效能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全面落实了行政审批事项的“两集中、两到位”要求。
三、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局人员在日常的履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廉政建设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了《廉政准则》和“八项规定”。
二是采取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台公开承诺等形式,对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环保评审、排污收费、行政执法等工作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抓全局人员的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敲警钟,打招呼,提高全局人员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在监察执法、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环保评审及考核等工作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收取专家费、评审费的情况,无“吃、拿、卡、要”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细化措施,继续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开拓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之间的关系,加强相互间的融合;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探索创新,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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