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预防农民负担反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乡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并于5月14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组织了由乡农经牵头,纪检、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的农民负担检查小组,对我乡所有涉农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现就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性农民负担情况。⑴农民建房按照国土、房管部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程序规范,无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⑵严格按照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未发生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或截留、挪用等现象,不存在以各种名义收取保证金、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⑶乡已全面落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书本费、免学杂费、贫困基础生补助),未发生乱收费现象,不存在强制或变相让学生订购补课、保险、教材等费用;⑷农村基层组织收入规范,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村级负担的若干规定》要求,无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的行为;⑸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⑹农村用电、用水未出现乱摊派、搭车收费等行为;(7)派出所无乱收费情况发生。
二、涉农收费情况。明确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等经费及所需劳务,未发生向农民或村集体承担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规范,未发现有关部门向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及搭车收费的行为;未发现超标准收费、登记费用及向成员收费等问题。
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情况。村级20xx年以来书报订阅有超限额现象发生,20XX年村订阅报刊均未超额,较好的控制农民负担的发生。
四、村级集体“三资”监管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原始凭据不够规范的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已经督促村级进行了整改。严禁“白条”、无效发票出现,核实并完善各项手续,不合格的进行清退。未发现村级违规增加村级债务的情况。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乡各村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强行以资代劳、以捐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等行为,做到“程序规范、管理到位、工程完工、百姓受益”。
虽然近年来我乡始终将农民负担作为“高压线”,严格落实政策法规,严肃各项财经纪律,每年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规范和整改。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认真吸取教训,从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坚定不移地控减农民负担,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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