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涉农资金扎实有效的开展,按照松委办[20XX]9号文件精神,对我局20XX年以来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了自查,切实将自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政府补贴分为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
(一)、缴费补贴
缴费补贴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的补贴。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补贴总量的50%、20%、30%安排;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负担40%、60%。各级财政分别安排的缴费补贴,计时计入缴费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资金的用途的进行使用和划拨,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20XX年-20XX年各级财政对缴费人员的补贴分别为48.74万元、24.72万元、51.11万元、65.97万元、69.78万元。
(二)、基础养老金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其中:20XX至20XX年领取养老金年末数分别为6379人、7612人、8006人、6639人、7824人。
20XX年至20XX年国家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20XX年全省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增加的5月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20XX年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的55元基础上增加15元,且从20XX年7月补发,20XX年-20XX年我县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分别为665万元、265.55万元、556.39万元、560.19万元、788.25万元;基础养老金养老金按照资金来源,专款专用,我局没有改变用途使用等现象发生。20XX-20XX年发放基础养老金各年分别为418.23万元、514.29万元、495.06万元、561.02万元、788.29万元。
二、片区“一村一员”资金
为片区3个乡的8个行政村各配备综合服务员1名,其中4名,3名、乡1名,共8名,每人每月补助400元。
20XX年全年共计发放足额补助38400元,其中19200元、14400元、乡4800元。20XX年签订合同从1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19200元,签订合同从3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12000元,乡寨订合同从1月份开始,发放补助到12月,共计4800元,3个乡截止到12月31日共计发放补助36000元。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拨款和兑付。没有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收回,谋取私利的情况;没有侵占农牧民利益,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的情况;项目申报没有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的情况;资金拨付足额、及时,没有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的情况,项目资金足额投入,质量保证;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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