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x委编【20xx】4号)精神,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自评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完成情况
(一)“三定”规定中的职责调整(1、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5、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职责。)全部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善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责、挂牌和人员的定岗定责,科学合理的配备中层干部,建立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二)我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现有公务员12人,严重缺编,不存在在编不在岗和长期借用人员问题。
(三)内设机构全部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二、采取的措施
(一)尽力挖掘现有潜力。目前人员少、工作量大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利用他们丰富的经验,完善和创新职能的运行;根据年轻同志自身特点履行新职能,让年轻同志承担重要职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分工合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内勤工作。
(二)大力整合外部资源。主动协调,整体联动,在药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上,与卫生、物价、工商、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上与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与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确保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有人抓、有人管;与教育、卫生、安监、建设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机制,会同乡镇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工矿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规范和监管。
(三)积极争取补充力量。一是积极向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报,抓紧从基层选调年轻公务员补充到现在的队伍;二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有相关专业人员充实队伍;三是主动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从现有的卫生执法人员中,调剂部分过去从事卫生执法的人员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先行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执法工作;四是积极向县编制部门和省、市局汇报,尽快给我们增加编制和人员。
三、意见建议
我局在接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新职能后,正值全国食品安全问题高发期和矛盾突显期。食品安全问题日趋严峻,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突出问题。餐饮服务环节是从农田到餐桌食品供应链的最后环节,上游各环节累积的食品安全风险都有可能在餐饮服务环节集中体现出来,食品安全风险更为复杂,更为广泛,更为直接。点多面广、发展参差不齐、规范化程度低、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是餐饮服务业的特性。从职能移交后一个多月的监管实际来看,现有的编制和人员都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建议根据监管实际情况按辖区人口总数十万分之三的比例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编制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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