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群里看到一个老师分享的链接,说是教育法修订,要赋予教师惩罚的权利。有人拍手叫好,我不以为然。
家校矛盾大多缘于老师对学生的不当体罚,缘于老师没有依法执教,伤害了学生的权益,而减少家庭矛盾,绝对不要寄希望于教育法对老师在惩罚学生上的保护。我想减少家庭矛盾究其本应该提高老师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这样才能减少惩罚学生的不当行为,做到依法执教,提高老师和家长的沟通能力,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
更何况,老师们现在惩罚学生还少吗?罚站,罚蹲起,罚做俯卧撑,罚在厕所门口几十遍的抄作业,甚者谩骂甚至拳打脚踢,我想这样的对学生的惩罚,即使到了新教育法中也是不允许的,甚至被严令禁止的。
教育没有惩罚不行,教育的惩罚不需要法律做保障,如果惩罚得有理有据有节,即使没有教育法在背后撑腰,我想也能得到学生,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是粗暴野蛮的惩罚,即使有教育法在背后支持,也会不得人心,激化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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