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垃圾分类”的五件事儿
🌟 垃圾
1. 宣传:造势与落地
2. 这个夏天,“垃圾分类”同天气一样热腾腾。关注“垃圾分类”,听到看到一些议论和现象,有了五点想法。
3. 大规模实施“撤桶并点”,好处显而易见:早晚集中投放时段,有人在桶边督导,“开袋检查”更细致,过去点位多时,居民投放垃圾难以监管、难以取证的问题就好解决,分类“优秀率”必然大有提高。而且,“撤桶并点”后,也便于清洁人员收运垃圾。
4. 就像杭州一位老人所担心的一样:“我不识字,垃圾分不清爽,会不会被罚款?”有些人分不清爽,可能只是“能力问题”,而不是“意愿问题”,要监督,更要引导。只要认真在做,就算有人一时做不好,也不要一上来就严罚,搞得人人自危,引发逆反心理。对于那些真心不当回事,劝说无效甚至屡教不改的,自然要依法严处。对于做得好的,也要有奖励,一是奖励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二是奖励垃圾减量做得好的——减少过度消费、环保消费,产生的垃圾自然更少。
5. 垃圾分类志愿者多多益善
🌞 分类
1. 引导与惩罚
2. 垃圾分类,说得再多再好,总有人不愿分、不会分,督导就不可或缺。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除了专职督导员,志愿者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多是时间充裕、耐心足、节俭意识强、做事认真的老人。垃圾分类是项大工程,督导工作不是做一天两天,而是好多年甚至几十年。天天有人督导,每个垃圾桶边有人督导,志愿者自然多多益善。
3. 有人不分类或分类不到位,有管理者说,等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了,要狠狠罚他。有了法律,就得严格执行,当然没错。但我以为,还是要处理好引导和惩罚的关系。
4. 以前,每个楼门口都有垃圾桶,居民随时好扔垃圾,啥垃圾都往一个桶里扔,确实方便。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是关键。不是说个人自觉没用,而是说自觉往往靠不住。要让居民分类并分类到位,必须有监督。而垃圾投放的点位越多,监督的质量就越差、成本就越高。为降低监督成本,提高分类质量,“撤桶并点”是监管源头分类最有效的办法。
5. 这些年,在宁波,不分男女老幼,参与志愿服务的人越来越多。做垃圾分类志愿者,督导别人,自己先得学习,先得做到位。正人先正己,垃圾分类,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好头,形成“扩散效应”。“童子功”会伴人一生,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一定事半功倍。